問題詳情

34. 下列何者是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少數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股東會需具備之要件?
(A)繼續持股一年以上
(B)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
(C)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會而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
(D)報經法院許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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