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台南公司於民國 98 年度開始營業,當年度稅前財務所得為$10,000,000,會計師報稅時發現有下列財務會計與稅法規定差異的事項:1.免稅的證券交易所得$1,000,000。2.收到國內被投資公司發放現金股利$500,000,該項投資是當年度的投資。3.交際費超過稅法准許列報的上限,計有$600,000。4.未實現外幣兌換利益$800,000,該筆外幣資產帳列為流動資產,預計將於民國 99 年度實現。5.固定資產依據稅法規定得縮短 1/2 耐用年限提列折舊費用$3,000,000,但財務報表仍依照正常耐用年限提列折舊費用$1,500,000,該項差異預計於民國 100 年以後會迴轉。6.帳上有一筆流動負債—應付費用$400,000 已逾二年未支付,依據稅法規定應轉列為其他收入,但依據法律及公司政策應至民國 101 年度時才能確定轉列為其他收入。7.產品售後保證費用提列應計費用$1,400,000,預計於民國 99 年度時才須實際支付。假設我國營利事業所得稅的稅率為單一稅率 25%。試求:(25 分)
⑴計算台南公司 98 年度的所得稅費用,並列示其當期及遞延所得稅費用項目金額。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0.985761
統計:A(9),B(1),C(900),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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