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 汽車引擎、底盤、電系、車門損壞,行駛時顯有危險而不即行停駛修復者,應處汽車所有人罰鍰,並扣留其牌照,責令修復檢驗合格後發還之。檢驗不合格,經確認不堪使用者,責令
(A)繳銷
(B)報廢
(C)過戶
(D)停駛。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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