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3. 依照我國對於勞工權益的保障,針對個別勞動權與集體勞動權加以保障,並制定個別勞動法和集體勞動法規,以確保勞工的勞動條件,並能 透過集體力量,改善雇主不合理的勞動內容,請問下列說明的勞動權 益,何者性質與其他各項不同?
(A)中中剛進新公司同事遊說她加入工會組織
(B)阿明與其他同事和雇主共同協調休假制度
(C)小鄭發現打工工資被老闆用各種名義扣薪
(D)小美響應同仁的工行動以抗議資方不公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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