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住戶於公寓大廈內依法經營餐飲、瓦斯、電焊或其他危險營業或存放有爆炸性或易燃性物品者,應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經催告於幾日內仍未辦理者,管理委員會應代為投保,費用由該住戶負擔?
(A)七日
(B)十四日
(C)三十日
(D)三個月代號:4302頁次:6-3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285714
統計:A(18),B(14),C(27),D(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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