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8.依票據法規定,支票發票地在台北市,付款地在桃園市,請問支票執票人應於發票日後幾日內為付款之提示?
(A)五日
(B)七日
(C)十五日
(D)三十日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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