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於民國 106 年 6 月 15 日受第一審敗訴之判決,判決書於同年 7 月 4 日送達時,因無法會晤甲,亦無同居人或受僱人收受送達,送達人員乃於同日將判決書寄存甲住所地之警察機關。試附理由說明該送達應自何時發生送達效力?(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2308
統計:A(1),B(9),C(2),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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