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家庭暴力防治法》為了保障「家庭成員」的安全,明列受保障的對象;根據《家暴法》第三條所列,包括:1.配偶或前配偶。2.現有或曾有同居關係、家長家屬或家屬間關係者3.現為或曾為直系血親或直系姻親4.現為或曾為四親等以内之旁系血親或旁系姻親。請問依此法,以下何者不是受保障的「家庭成員」?
(A)繼父母繼子女
(B)幼兒園中的小朋友們
(C)男男同志伴侶
(D)已分手三年的情人。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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