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駕車於省公路上,遭騎乘巡邏警用機車之警員 A 攔下,A 以闖紅燈為由正擬開單告發甲違規;甲為免受罰,當場取出 5 佰元現鈔塞入 A 上衣口袋,期望因此避開罰單。A 以金額過少為由,開口索取 1 仟元,但遭甲拒絕。A 因已收有 5 佰元之故,遂僅開立事由為「未帶駕照」而罰鍰較輕之違規單交甲簽收。甲於簽收後,憤怒不已,當場撕毀該交通違規單。
1 有關本案中甲之所為,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對於公務員 A 關於其違背職務之行為,交付現金 5 佰元之賄賂,成立刑法第 122 條第 3 項之行賄罪
(B)甲於公務員執行職務時,施以撕毀交通違規單之強暴行為,成立刑法第 135 條第 1 項之事中妨害公務罪
(C)甲損壞公務員職務上委託第三人掌管之文書而致令不堪用,成立刑法第 138 條妨害公務掌管之文物罪
(D)甲毀壞他人文書,足生損害於國庫收入,應論以刑法第 352 條毀損文書罪之刑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4815
統計:A(66),B(4),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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