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甲、乙為夫妻,收養 A 為養女,其後甲、乙離婚,由甲行使 A 的親權,乙並未終止收養 A;後來甲和丙再婚,丙收養 A;甲又與已婚的丁生下一子B,丁之配偶為戊,長年於海外擔任台籍主管;甲於丁坐月子期間,支付新臺幣 36 萬元讓丁與 B 住在坐月子中心。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若死亡,法定繼承人為丙、A、B
(B)乙若死亡,法定繼承人為甲和 A
(C)丙若死亡,法定繼承人為甲和 A
(D)丁若死亡,法定繼承人為戊和 B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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