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0 明偉為國立大學的學生,因參與反學費高漲遊行並發表談話,被校方認定影響校譽,經學校學生獎懲委員會開會討論,且在沒有通知明偉到場的情況下,即作出記大過的處分,明偉表示不服,想透過法律途徑進行 權利救濟。針對上述情況,若依我國相關法令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校方進行行政處分前,應給予明偉有陳述意見的權利
(B)校方有維護校譽與管教學生的責任,故此行政處分並無不當
(C)若明偉不服學校的行政處分,可直接向學生自治會提出申訴
(D)學校並未侵害明偉的學生身分,故明偉僅可向教育部提出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1157
統計:A(982),B(5),C(99),D(2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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