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0 單親媽媽阿慧的小兒子瑞祺(4 歲)罹患遺傳性大腦白質硬化症(adrenoleukodystrophy,以下簡稱ALD)癱瘓在床,由於數年前瑞祺的哥哥因罹患同樣疾病過世,故阿慧知悉此病除骨髓移植外,沒有其他治本療法,且即便移植成功,先前不可逆的病變也無法回復。眼見愛子來日無多,阿慧決定攜子返家,以溫暖家居生活伴其度過生命中最後一段旅程,為控制疾病所帶來的疼痛與不適,瑞祺的主治醫師羅醫師提供一套自主式疼痛控制系統,教導阿慧使用方式及劑量,交談過程中,阿慧數次向羅醫師吐露以藥物協助兒子快速、平靜死亡的想法,羅醫師於是在解說當中,另悄悄透露麻醉藥劑致死劑量之多寡。出院數日後,無法忍受再見到瑞祺痛苦難耐景象的阿慧,終於選擇為兒子施打致死劑量的麻醉藥,讓瑞祺永遠脫離 ALD 的折磨。在上述的事例中,羅醫師的行為可能違反了那一項倫理原則?
(A)行善原則,因為他沒有將瑞祺轉介給專業的安寧療護人員,且讓阿慧孤單無依地作決定
(B)尊重自主原則,因為他沒有尊重瑞祺本人的意願
(C)正義原則,因為羅醫師的行為等於是間接殺人
(D)不傷害原則,因為生命至高無上,絕對不可以剝奪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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