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8.甲因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對其提出之申請案件,逾 2 個月仍未為准駁,乃向臺北市政府提起訴願。案件尚在訴願審議程序中,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作成核准甲申請之行政處分,請問受理訴願機關應如何處理? 
(A)應認為甲之訴願為無理由,以決定駁回之 
(B)應認為甲之訴願為有理由,命臺北市政府衛生局重為處分 
(C)應認為甲之訴願不合法,作不受理之決定 
(D)應認為甲之訴願無理由,命甲撤回訴願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59292
統計:A(1043),B(91),C(196),D(91),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