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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投資型保險投資管理辦法」第11條規定,保險人接受要保人以保險契約委任全權決定運用標的者,其運用範圍為外國有價證券者,以下列那些為限:A、外國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店頭市場交易之股票、公司債 B、境外基金 C、對沖基金 D、避險基金
(A)CD
(B)AC
(C)AD
(D)AB。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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