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一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43941
統計:A(1667),B(25),C(3),D(12),E(59)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民法354~359條文--買賣之效力、無記名證券之權利義務和效力、民法動產物權之受讓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