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甲、乙、丙共同竊取丁之財物,丁損失共計新臺幣 30 萬元,丁僅原諒其子甲之行為,而免除其債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若全額清償後,得向甲、丙各求償新臺幣 10 萬元
(B)乙若全額清償後,僅得向丙求償新臺幣 10 萬元
(C)乙若全額清償後,僅得向丙求償新臺幣 15 萬元
(D)丁免除甲之債務,乙、丙之債務亦應同生免除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90684
統計:A(158),B(596),C(84),D(89),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