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乙委託甲,請甲代為出售其僅使用半年之進口跑車,並言明售價不得低於新臺幣 100 萬元,同時授與甲代理權。嗣後甲以乙之名義,將乙之汽車以 90 萬元出售於丙。關於乙、丙間買賣契約之效力為何?
(A)無效
(B)非經乙之承認,對於乙不生效力
(C)有效
(D)乙得撤銷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0),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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