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0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建造費用,招標文件可載明不包括刨除路面有價料之金額。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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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決標,於評選過程中發現A評選委員,為該案投標廠商甲於投標文件所載顧問,機關於要求A評選委員迴避後,仍得決標予甲廠商。(A)O(B)X
- 121 機關辦理技術服務採購,其委託技術服務項目,不論工程性質及規模大小,統一照錄「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所列之所有技術服務項目即可。(A)O(B)X
- 69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申請公有建築物候選綠建築證書或綠建築標章之服務費用,得由機關依個案特性及實際需要另行估算,如需加計,不受附表所列百分
- 9 關於資訊服務採購,下列何者為誤? (A)指提供與電腦軟體或硬體有關之服務 。 (B)不包括與硬體有關之服務 。 (C)機關辦理重大新興資訊業務或重大設備汰舊換新,得以整體委外服務方式,委託廠商提供
- 68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各階段環境影響評估及相關說明書、報告書之編製及送審之服務費用,仍須受附表所列百分比上限之限制,不得另行估算編列。(
- 67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水土保持計畫之辦理及送審之服務費用,仍須受附表所列百分比上限之限制,不得另行估算編列。(A)O(B)X
- 120 基於節省預算考量,機關或上級機關宜通案另訂定較「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附表所列服務費用百分比更低之技術服務費率上限範圍或標準。(A)O(B)X
- 28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並採最有利標決標,如價格列為評選項目之一,評選階段應開啟投標廠商之價格標封納入評選。(A)O(B)X
- 27 機關辦理公開招標一次投標分段開標,並採最有利標決標,如價格列為評選項目之一,機關應就廠商企劃書內所列標價予以審查,至價格標階段始開啟投標廠商之價格標封以利減價或宣布決標。(A)O(B)X
- 66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計費方式者,與同一服務契約有關之各項工程,應分別計算建造費用。(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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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採購標的之送達地點、履約處所,依機關之書面或口頭通知,不必於契約內訂明。(A)O(B)X
- 30 機關辦理最有利標決標,於評選過程中發現A評選委員,為該案投標廠商甲於投標文件所載顧問,機關應不決標予甲廠商。(A)O(B)X
- 3 採購標的之送達地點、履約處所,應於契約內訂明。(A)O(B)X
- 122 機關以統包辦理招標,其細部設計之審查所耗期間,一律免計工期。(A)O(B)X
- 4 機關得於契約規定,廠商履約人員有不適任之情形者,機關得通知廠商撤換。廠商不得拒絕。(A)O(B)X
- 71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建造費用,招標文件可載明不包括棄土費用。(A)O(B)X
- 12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辦理委託專業服務,下列有關招標文件或契約規定,何者有誤: (A)得標廠商提高績效者,依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五發給獎勵報酬。 (B)採成本加公費法計費,訂定成本上限
- 123 廠商依招標文件規定提出連帶保證廠商者,機關應將連帶保證廠商及相關資料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料庫予以公告。(A)O(B)X
- 5 廠商於工程完成前,對於進行中之該工程與其材料、施工機具及施工場所之設施,負當然保管責任,不必於契約規定。(A)O(B)X
- 31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之1規定,委員自接獲評選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採購案參加投標、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或擔任工作成員。所稱「工作成員」,包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所述人力組織,但
- 32 依「採購評選委員會審議規則」第14條之1規定,委員自接獲評選有關資料之時起,不得就該採購案參加投標、作為投標廠商之分包廠商或擔任工作成員。所稱「工作成員」,包含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所述人力組織及參
- 72 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建造費用,包括工程保險費。(A)O(B)X
- 6 機關得於契約規定,廠商於工程完成前應對進行中之該工程與其材料、施工機具及施工場所之設施負保管責任。(A)O(B)X
- 24 機關辦理委託專業服務,評選優勝廠商時,即應將廠商報價納入評選。(A)O(B)X
- 13 機關辦理委託印刷裝訂勞務採購,因屬經常性採購,採選擇性招標方式辦理建立合格廠商名單,機關於實際辦理採購時,下列何種方式可作為邀請廠商投標之方式,並於廠商資格審查文件中載明: (A)個別邀請所有符
- 124 機關辦理規模1900萬元之營繕工程,應允許丙等綜合營造業投標。惟施工難度較高者,機關得限制投標資格為乙等或甲等綜合營造業。(A)O(B)X
- 33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須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A)O(B)X
- 73依「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之規定,有二家以上廠商為同一優勝序位者,以標價低者優先議價。(A)O(B)X
- 125 機關辦理招標文件公開閱覽,應於政府採購公報之公開徵求廠商提供參考資料公告中刊登公告。(A)O(B)X
- 8 機關得視採購之特性及實際需要,於契約規定履約貨品之包裝方式。(A)O(B)X
- 7 機關辦理採購,不得於契約規定履約貨品之包裝方式〈含每單位包裝之重量、包裝材料等〉,由廠商決定。(A)O(B)X
- 34 機關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規定辦理評選專業服務廠商,得於招標文件中明訂「第1次招標應有3家以上合格廠商投標,方得開標」之規定。(A)O(B)X
- 14 某機關辦理印刷勞務採購,年預算為250萬元,採建立合格廠商名單之選擇性招標,名單有效期為3年,其資格審查的公告等標期(無公開閱覽及電子領投標)應不少於: (A)5。 (B)7。 (C)10。 (
- 35 採總評分法評定最有利標者,於招標文件未載明固定價格給付之情形下,得採行之方式包括價格不納入評分,以非價格項目表現經機關首長或評選委員會過半數決定最優者為最有利標。(A)O(B)X
- 74 廠商參與競圖,應以設計作品之設計理念、設計作品之創意性及符合在地文化、生活美學程度、設計作品反映對機關需求之瞭解程度等因素為重要考量,雖有超出招標文件所定之工程經費上限情形,仍得評選為優勝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