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共有土地或建物辦理所有權分割登記之方法有那些?共有土地分割後,取得土地價值與其分割前應有部分價值不相當時,應如何課徵土地增值稅?又如以區分所有建物為標的辦理共有物分割時,其所屬建築物共有部分之應有部分及其基地所有權或地上權之應有部分,應否併同為共有物分割之標的?請分別說明之。(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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