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那一項自由權利,未曾被司法院大法官肯認為憲法第 11 條所保障「言論、講學、著作、出版」自由範圍之列?
(A)教學自由
(B)團體名稱選用自由
(C)不表意自由
(D)新聞採訪自由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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