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 ) 甲公司持有乙上市公司百分之四十之股權,並指派3 位代表人董事,占乙公司5 位董事之過半數。若甲公司為增加對乙上市公司之控制權,擬再增加百分之十一之持股,以達到形式控制之目標,則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因甲公司為乙公司之控制公司,故得不經由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對非特定人為公開收購,並免事先向主管機關申報並公告
(B) 甲公司就擬再增加百分之十一之持股部分,應採公開收購方式為之
(C) 甲公司得於有價證券集中交易市場陸續購入股票,但其持股有增加時,應依法申報及公告
(D) 甲公司得從乙上市公司之其他股東為私人間之直接讓受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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