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9 甲、乙、丙為 A 公寓大廈的區分所有權人,並為基地的共有人,甲將專有部分及其基地應有部分賣與給丁,乙得否主張優先購買?
(A)得依民法規定主張優先購買
(B)得依土地法規定主張優先購買
(C)得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主張優先購買
(D)不得就基地應有部分主張優先購買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01754
統計:A(8),B(29),C(4),D(12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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