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6.依強制執行法有關行為及不行為請求權執行之規定,執行名義係命債務人容忍他人之行為,或禁止債務人為一定之行為者,債務人不履行時,執行法院得處新臺幣多少元之怠金?其仍不履行時,得再處怠金或管收之。
(A)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B)一萬元以上三萬元以下之怠金
(C)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D)二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之怠金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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