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台北市民楊先生於民國 102 年度有下列所得來源,請問下列何項所得「無須」計入其當年度綜合所 得總額課稅?
(A)取得我國甲公司之股利,目前甲公司尚未上市上櫃
(B)公司付給他的一個月年終獎金
(C)參加遠東百貨週年慶抽獎活動,抽中價值 15,000 元的平板電腦
(D)持有公司債所獲的利息所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47126
統計:A(15),B(1),C(14),D(13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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