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甲市警察局之總務科長乙,某日親自駕駛公務車前往辦理採購辦公用品,途中不慎與臨時受丙拜託載送伊上班之機車騎士丁迎面相撞,致丙及受戊約僱而正路過為其前往洽公之職員己受重傷。經鑑定乙、丁之肇事過失責任比重為四成與六成,己則無過失。問:丙、己各得否對甲或乙或丁為損害賠償之請求?丙如對乙訴求損害賠償,則乙得否主張過失相抵以減免其賠償金額?己得否對戊為損害賠償之請求?(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2515
統計:A(44),B(194),C(77),D(128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強制調解之事件.不得上訴第三審法院、上訴要件、判決確定後的救濟管道只有再審及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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