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 依警械使用條例第五條:「警察人員依法令執行取締、盤查等勤務時,如有必要得命其停止舉動或高舉雙手,並檢查是否持有凶器。如遭抗拒,而有受到突擊之虞時,得依本條例規定使用警械。」之規定,「兇器檢查」權限之目的何在?警察行使該項權限時,得否施加強制力?試申述之。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5772
統計:A(8),B(32),C(15),D(91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霍桑實驗 人群關係學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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