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 自民國 103 年度起,納稅義務人就其本人或配偶之各類所得分開計算稅額時,得減除分開計算稅額者之:①免稅額 ②標準扣除額 ③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 ④財產交易損失特別扣除額 ⑤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 ⑥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
(A)①②
(B)①②③
(C)①②③⑥
(D)①③④⑤⑥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91667
統計:A(1),B(15),C(11),D(8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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