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財政部所屬某一關稅局(下稱甲)之職員乙簽發本票向丙借款,嗣該本票到期,乙無法付款清償,丙訴請乙清償借款,取得勝訴之確定判決並聲請執行法院就乙向甲得領取之薪資為強制執行,執行法院乃就前開乙之部分薪資核發扣押命令及收取命令。甲於收受執行法院命令後,未於 10 日內聲明異議,亦未依執行命令將乙之部分薪資支付與丙。丙爰聲請執行法院逕向甲為強制執行,並聲請查封拍賣甲之公務車。試問甲有何救濟方法?執行法院應如何處理?(25 分)

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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