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為船員,與乙結為夫妻,育有子 A。民國 85 年 3 月 1 日,甲在一次船難中失蹤後即一直未曾返回。甲失蹤 2 年後乙無法維生,乃與丙男同居。民國 96 年,乙女向法院提起宣告甲男死亡之訴,同年並獲宣告甲死亡之判決。乙、丙旋因此結婚,豈知乙、丙結婚後次年,甲竟平安返回,甲於是提起撤銷死亡宣告之訴。問:
⑴本案法院為甲死亡宣告之判決時,其所確定甲之死亡日期,究應為民國何年何月何日?(12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0.93946
統計:A(99),B(31),C(202),D(515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權變管理之要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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