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 海巡人員於桃園竹圍西北方 43 浬,處理本國籍漁船與中國大陸籍漁船漁事糾紛,海巡人員登檢大陸漁船後,該船強行載走 3 名海巡人員,並持續往中國大陸平潭方向航行。嗣後海巡人員於海 峽中線以西 17 浬(距大陸平潭 17 浬)處成功攔截該大陸漁船,遂將該船及船上大陸地區人民帶 返調查,後續應如何處理?
(A)因其並非在中華民國領域內犯罪,對於本案無管轄權,故予以放行
(B)應受我國法律之處罰,將調查結果移請地檢署偵辦
(C)將調查結果移請漁業署依漁業法裁罰
(D)直接由海巡機關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相關規定裁罰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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