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6.甲因輕率無經驗而簽署住戶公約,將其私有土地提供做為社區共同使用。事後反悔之甲得就簽署行為為如何主張?
(A)聲請法院撤銷之
(B)效力未定
(C)無效
(D)向社區管委會撤銷之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6),B(2),C(1),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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