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8. 甲、乙簽訂中古車買賣契約時,明定價金「十萬六千元」,但另一條款則記載「價金99,999元,分三期繳納」,嗣後雙方發生爭執,法院應如何處理?
(A)先探求雙方真意
(B)十萬六千元為準
(C)依 99,999 元為準
(D)契約不明確無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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