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甲男與乙女曾為夫妻,甲男經常毆打乙女,乙女以不堪同居之虐待請求法院裁判離婚獲准,兩者在分居以前,因乙女未尋獲新居而暫時與甲男同住,甲男仍不惡習毆打乙女,請問可否依家庭暴力防制法聲請民事保護令,禁止甲男繼續對她施暴?
(A)可,因為對於前配偶之暴力侵害可以聲請保護令
(B)否,因為兩人都還住在同一屋簷下,為有同居關係之男女
(C)否,因為兩人已經非配偶關係
(D)否,因為兩人既非夫妻也非家長家屬關係,已非家庭成員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0.966232
統計:A(6667),B(115),C(46),D(7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家暴法、核發通常保護令、保護令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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