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5.有關《憲法》增修條文第三條規定如下,請問何者錯誤?【甲】行政院有向立法院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責。【乙】當行政院無法接受立法院決議的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時得經大法官核可移請立法院覆議。【丙】司法院得對行政院院長提出不信任案。【丁】不信任案通過後,司法院院長應辭職,並得同時呈請總統解散司法院。【戊】如未獲通過,一年內不得對同一行政院院長再提不信任案。
(A)甲乙丙
(B)乙丙丁
(C)丙丁戊
(D)乙丁戊。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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