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依據保險法第 16 條規定,要保人對下列哪些關係者的生命或身體具有保險利益?
(A) 以永久共同生活為目的而同居於一家之親屬
(B) 生活費或教育費仰給之人
(C) 債務人
(D) 為本人管理財產或利益之人

參考答案

答案:A,C,D
難度:困難0.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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