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臺北公司於第一年初給與 50 位員工各 100 單位之認股權,該給與之條件係員工必須繼續服務 3 年。臺北公司估計每一認股權之公允價值為$30。第一年底,有 2 位員工離職,臺北公司估計至第三年年底共有 10 位員工離職。第二年底,有 3 位員工離職,在考慮可能離職率後,臺北公司仍估計至第三年年底共有 10 位員工離職,未能取得其認股權。則臺北公司第二年認列之薪資費用為若干?
(A)$0
(B)$40,000
(C)$47,000
(D)$50,000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34375
統計:A(5),B(47),C(1),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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