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民法第 4 條規定,關於一定之數量,同時以文字及號碼表示者,其文字與號碼有不符合時,如法院不能決定何者為當事人之原意,應以何者為準?
(A)最低額
(B)最高額
(C)號碼
(D)文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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