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7 出賣人甲與買受人乙訂立位於桃園市之不動產買賣契約,約定由台北地方法院管轄,出賣人居住於基隆市,買受人乙住居於台中市,因買受人乙積欠買賣價金尾款未付,甲擬對乙向法院聲請發支付命令,應向何法院聲請?
(A)台灣桃園地方法院
(B)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C)台灣台中地方法院
(D)台灣基隆地方法院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1103
統計:A(420),B(504),C(1082),D(3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訟程序之異議、合夥、債務承擔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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