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下列關於「主旨」與「說明」撰擬要領的敘述,正確的是:
(A)「主旨」可視實際需要,分項書寫
(B)「主旨」的文字,應另列縮格書寫
(C)「說明」應作簡要之敘述,並視需要分項條列
(D)「說明」如需分項,第一項應緊接段名冒號之右書寫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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