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志願服務法當中,有關促進志願服務之措施,不包括:
(A)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應為志工辦理意外事故保險
(B)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必要時,得補助交通、誤餐及特殊保險等經費
(C)志願服務運用單位對於參與服務成績良好之志工,因升學、進修、就業或其他原因需志願服務績效證明者,應發給服務績效證明書
(D)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視業務需要,將汰舊之車輛、器材及設備無償撥交相關志願服務運用單位使用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59524
統計:A(4),B(10),C(47),D(2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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