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依船員服務規則,故意破壞船舶、設備或屬具、其情節重大者,處以:
(A)收回船員服務手冊2至5年
(B)撤銷船員服務手冊
(C)降級
(D)記大過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9),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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