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假設甲直轄市政府為節能減碳,減少髒亂,於中秋節前公告:中秋節及之前三天,將加強取締在該市公園內烤肉者,違者依該市公園綠地園道及行道樹管理自治條例第 22 條第10 款及第 46 條規定(參下所附相關規定),處新臺幣 1200 元以上 6000 元以下罰鍰。甲市市民 A 和家人共 10 人,於中秋節下午在家附近之社區小公園內烤肉,為執法人員查獲。因 A 一家人共使用三個大型烤肉架,加上桌椅等設備用品,約占了近半個公園。執法人員先勸導 A 離開,A 不服,質疑執法人員為何不同時取締公園內的另一家人以及隔街騎樓和路旁的烤肉者,雙方因此發生言語衝突。執法人員最後對 A 處以新臺幣 6000 元罰鍰,本在公園內烤肉的其他人見狀迅速收拾離開,未被處罰。
⑴ A 提起訴願,並在訴願程序進行中,主張系爭條例及處罰違憲,請問訴願委員會得否停止審理,聲請司法院大法官解釋?理由為何?(10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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