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調製食品,何者宜歸列稅則第16章「肉、魚或甲殼、軟體或其他水產無脊椎動物等之調製 品」?
(A)以重量計,含30%豬肉、10%魚肉之餃子
(B)100%豬肉製成之豬肉鬆
(C)以重量計,含12%干貝、8%乾蝦、5%火腿粒之XO醬調味料
(D)以重量計,含15%蛤蠣、5%蟹肉之海鮮濃湯,已煮熟,加熱即可食用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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