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88. 機關工程採購契約應對重點項目訂定檢查程序及檢驗標準,廠商並應執行品質管理、環境保護、施工安全衛生之責任。
(A)O
(B)X
(A)O
(B)X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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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採購契約屬私法契約性質,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A)O(B)X
- 政府採購契約屬公法契約性質,不適用民法之相關規定。(A)O(B)X
- 政府採購契約屬公法契約性質,適用行政程序法。(A)O(B)X
- 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廠商得逕自提起民事訴訟。(A)O(B)X
- 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廠商不得逕自提起民事訴訟。(A)O(B)X
- 履約爭議未能達成協議者,廠商得逕自提付仲裁。(A)O(B)X
- 機關辦理單價決標採購契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該契約應記載項目、單價及金額或數量上限。(A)O(B)X
- 機關辦理單價決標採購契約,並以實作數量結算,該契約應記載項目及單價,至於金額或數量,則視個案實際履約情形,不必於契約記載上限。(A)O(B)X
- 依採購契約要項,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二十為上限。(A)O(B)X
- 依採購契約要項,逾期違約金,為損害賠償額預定性違約金,以契約價金總額之百分之三十為上限。(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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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機關應對廠商工地作業及施工方法之適當性、可靠性及安全性負完全責任。(A)O(B)X
- 機關辦理採購,廠商之投標文件非屬契約文件。(A)O(B)X
- 依採購契約要項規定,契約價金係以總價決標,且以契約總價給付,而其履約工程之個別項目實作數量較契約所定數量增減達百分之十以上者,其逾百分之十之部分,得以變更設計增減契約價金。未達百分之十者,契約
- 廠商未依政府採購契約規定履約,經機關通知廠商全部暫停執行,其情況經改正後,機關應就暫停執行給予延長履約期限。(A)O(B)X
- 契約文件所使用之度量衡單位,除契約另有規定者外,以英制為原則。(A)O(B)X
- 機關採購契約,履約過程中,機關與廠商相互間之通知,於送達他方或通知所載生效日生效,並以二者中較先發生者為準。(A)O(B)X
- 機關採購契約於接受廠商所提出須變更之事項前即請求廠商先行施作,其後如未依原通知辦理契約變更者,免補償廠商所增加之必要費用。(A)O(B)X
- 機關採購契約,原標示之廠牌或型號不再製造或供應,廠商得敘明理由,檢附規格、功能、效益及價格比較表,徵得機關書面同意後,以其他規格、功能及效益相同或較優者代之。其因而增加廠商履約費用者,機關應補
- 下列學前兒童的語料中,何者已呈現華語「詞加詞」的短語發展表現?(A)老師 (B)老人 (C)老婆 (D)老虎
- 3 各機關得就具有共通需求特性之: (A)財物或勞務。 (B)財物或工程。 (C)勞務或工程。 (D)財物、勞務或工程;與廠商簽訂共同供應契約。
- 4 採購評選委員會應置委員人數最多為: (A)15人。 (B)16人。(C)17人。 (D)18人。
- 5 採購評選委員會應置委員人數最少為: (A)5人。 (B)6人。 (C)7人。 (D)8人。
- 6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應有委員總額: (A)二分之一。 (B)三分之二。 (C)四分之三。 (D)以上皆非; 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經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7 機關辦理評選,應成立評選委員會,其委員會之組成,以下何者為是? (A)3人至9人,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B)5人至17人,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三分之一。 (C)5人至21人,專家學者人
- 8 內政部營建署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受營建署委託辦理採購,並依採購評選委員會組織準則第4條規定成立採購評選委員會,下列何者非屬外聘委員? (A)內政部陳專門委員。 (B)內政部營建署王科長。 (C)金門
- 9 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除最後一次會議紀錄外,至遲應於:(A)當次開會時。 (B)下次開會時。 (C)當次與下次開會之間。(D)下次開會前;分送各出席委員,並予確認。如有遺漏或錯誤,得於紀錄宣讀後
- 10 以下何者正確: (A)委員辦理評選及出席會議,均應親自為之。(B)委員辦理評選及出席會議,均可請他人代表為之。 (C)委員辦理評選應親自為之,出席會議可請他人代表為之。 (D)委員辦理評選可請他
- 11 採購評選委員會中外聘專家、學者人數不得少於: (A)二分之一。(B)三分之一。 (C)四分之一。 (D)五分之一。
- 12 下列何者不是機關評選最有利標之過程中,各次會議紀錄應載明之事項: (A)評選委員會之組成、協助評選之人員及其工作事項:。(B)評選方式。 (C)個別委員要求納入紀錄之意見。 (D)監辦人員及其工
- 13 最後一次採購評選委員會會議紀錄應於: (A)當次會議結束前。(B)當次會議結束後1日內。 (C)當次會議結束後3日內。 (D)當次會議結束後7日內 作成並予確認。
- 14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單位主管人員或非主管人員,其就(到)職在本辦法施行日以後者,應於就(到)職之日起: (A)1年內。 (B)6個月內。 (C)3個月內。 (D)2
- 15 劉先生原任職於某市公所,於93年3月取得採購專業人員基本資格,因有至民間公司任職的生涯規劃,於93年12月30日離職,數年後,劉先生想回公務機關任職,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
- 16 依採購專業人員資格考試訓練發證及管理辦法規定,採購專業人員辭職後: (A)5年。 (B)3年。 (C)4年。 (D)1年 內回任機關採購職務者,仍具採購專業人員資格。
- 17 機關依採購法第96條規定優先採購環保產品,並允許價差優惠者,其優惠比率由機關視個別採購之特性及預算金額訂定之,並載明於招標文件。但不得逾: (A)百分之五。 (B)百分之十。 (C)百分之十五。
- 18 機關依採購法第96條第1項優先採購環保產品,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以環保產品得標之廠商,應於履約期間向機關提出與該產品有關之證明文件,以供查核。並應於招標文件規定以環保產品得標之廠商,其於履約期間未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