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66.司法院大法官曾針對中華民國領土固有通域之範圍,作成釋字第三二八號解釋,認爲其:
(A)應由國民大會議決之
(B)應由立法院院會議決之
(C)應由行政院院會議決之
(D)屬重大之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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