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投資於境內外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投資境內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須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按 8.5%計算可扣抵稅額,每人上限為新 臺幣 8 萬元
(B)投資境內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可併入綜合所得總額,按 8.5%計算可扣抵稅額,每一申報戶上 限為新臺幣 8 萬元,或採 28%分開計稅合併報繳
(C)投資境外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所得 80 萬元,免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但應計入基本所得額
(D)投資境外營利事業所獲配股利所得 200 萬元,應計入綜合所得總額,但免計入基本所得額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簡單0.9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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