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 某甲與妻某乙分別在台北市與新北市各有一筆土地,某甲台北市A土地為本人設籍,新北市B土地為已成年長子設籍;某乙台北市C土地為已成年長女設籍,新北市D土地為本人設籍。設四筆土地均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要件,則得適用2‰稅率計徵地價稅之土地有那幾處?
(A)ABCD
(B)ABC
(C)BCD
(D)ACD。※背面尚有試題※中華財政學會 103(2)年實用級「財產稅申報實務」類財稅專業能力證照測驗題目第 2 頁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非常困難0
統計:A(0),B(0),C(2),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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