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伊能嘉矩《臺灣文化志》中提到臺灣某一時期的土地改革:「實施所謂『減四留六』,把大租額一律減為舊有的六成並免除大租戶納賦義務,代之指定小租戶為納賦者,同時在實際上認定小租戶為業主(地主),而為下次的改革留下一個預備條件。」根據上文,這是指哪一段時期所施行的土地改革?
(A)沈葆楨來臺建設時期
(B)丁日昌來臺時期
(C)劉銘傳擔任臺灣巡撫時期
(D)日治時期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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