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請針對下列獨立的四種情況,依我國審計準則公報第三十三號「財務報表查核報告」規定,說明你將出具查帳報告之類型及理由。(假設除了每一獨立情況所述之事件外,你將出具無保留意見)(每小題5 分,共20 分)  甲公司未對民國一百年及民國九十九年度之期末存貨進行盤點,且甲公司民國九  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以前購買之廠房及設備皆無原始憑證可供查核,會計師亦  無法對上述事項採用其他的查核程序。  乙公司為籌資擴建廠房,於民國一百年六月十五日發行總額一億元之公司債。依  發行公司債之協議書規定,民國一百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未分配盈餘不得發放現  金股利,但該項限制未於財務報表中予以揭露,會計師認為此項屬於情節重大。  丙公司民國一百年度財務報表對於衍生性金融商品未做適當揭露,與一般公認會  計原則不符,其合約金額占當年度資產總額之 60%。  丁公司財務報表附註五說明,該公司自民國一百年一月一日起,將折舊方法由平  均法改為定率遞減法。 請依下列格式於試卷上作答: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