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三、在我國有住所的 A 國人甲,到 B 國拜訪住所在 B 國的 A 國人乙,並在 B 國租用重型機車搭載乙出遊,但因甲超速不慎撞及路樹,致乙傷重不治死亡。乙的父、母為A 國人丙、丁,住所在 C 國,於辦畢乙的喪事後,委請律師在我國對甲起訴請求損害賠償。如甲、乙皆已成年,B 國民法規定被害人對於第三人負有法定扶養義務者,加害人對於該第三人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A 國民法規定子女於成年後,對父母負扶養義務,國際私法規定扶養應依負扶養義務者的住所地法;B 國國際私法規定扶養應依扶養權利人的住所地法,B 國及 C 國民法均規定子女對父母並無扶養義務。試問:扶養問題與侵權行為問題之關係為何?其應適用之法律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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